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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境过关侥幸不申报 可能坐牢遣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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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2-26 08:31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留学生入境勿存侥幸,试图不报关,以免可能遭禁入境。 资料图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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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诞新年假期来临,许多人会趁此机会出国旅行。不幸的是一些人由于对过境通关规定的缺少了解或疏忽而引起麻烦。更有甚者,抱着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,还给自己引来牢狱之灾。
日前就有两名华裔男子将市场价值逾150万元的珠宝,用胶带缠在腿上,企图通过温哥华海关,结果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(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,简称CBSA)控以走私及拒捕罪名,各被判刑8天及罚款一万元,货物亦遭扣押。如要拿回这批珠宝时,还要另外缴交罚金,最高大约为28万元。
对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来说,上述走私行为是违反了加拿大海关条例,构成犯罪。但本地移民顾问罗宾则进一步指出,如果是来加拿大访问或留学而持有临时身分的人,如遇海关漏报、瞒报甚至走私等行为,不仅要受到加拿大海关条例的惩罚,还要受到移民及难民条例的约束,可能要面对不准再入境或被遣返离境的处罚。
陆青携现炒没申报禁入境
移民顾问罗宾透露,不久前有一名来自中国的男青年来此探望怀孕的留学女友,随身携带了8、9万加元现金没有申报,结果不仅钱被扣留,人也被送拘留所不准入境。
罗宾表示,持有中国护照和加拿大签证,或持有免签证的香港护照,都不能保证在加拿大边境一定会被允许入境。如CBSA官员发现了类似上述的违反加拿大法律法规的情况,该旅行者就会被认为是不宜入境者。之后,该人士可选择自愿离开,随下一班班机返航;或不愿离开就要上移民局法庭,而等待开庭期间就要被拘押;败诉者,可能被判一年不能入境加拿大,或更严重者则被遣返。
罗宾还举例,在大约两周前,一位持有10年多次往返签证的中国留学生与朋友去美国购物,在返加入境时,朋友将买的商品算到该留学生的名下,以为外国人可以不用申报,结果被海关查出,该留学生最终被移民局勒令限期离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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